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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2006 Siena, Class of 2005很想很想重读一年Yr.12。
可以快乐的听Hollman讲笑话,看她神采飞扬的笑容。
可以在熟悉的校园游走,中午坐在草坪上,晒晒太阳。
可以在图书馆跟凶神恶煞的老师作斗争。
Special People(& Jeff the Bottle), Specialist Math
Kristy&Liz
两个活宝。
Yr.12的生活,因为她们而增色不少。
也不知道俩人都考到哪里了。
我的会计老师,Nadia Dametto。
现在会计还是我最喜欢的一门课。
都要感谢她。
还是跟Kristy&Liz。
跟Alison。 年纪主任Eddie, Ms Edson。
Good Bye, Class of 2005。 3/29/2006 还是...这两天的case越来越怪异。
上堂课要看近百叶的东西,疯了。
case是“护士参与操作流产过程是否违法。”
Thailia,原来的lecture不在,找了别人代课。
这个能说啊。
基本上他自己什么都说了。
说就说吧。
还点名....死掉了。什么时候有硬性点名的一说啊。
幸好问我的那个时之前学过的。谢天谢地。
但是她还要代3堂课。希望我运气不会太差。
这堂课的阅读少了。
不过一个case20叶而已。
“同性恋情人能否继承租房合约”
汗哪汗。
其实挺好看的。
我觉得case比理论好玩多了。
不过看了一堆同性恋是否算家庭成员什么的,头大...
回答elena的问题。
我一个学期四门课,只有一门法律。
但是这一门所花的时间,比另外三门都多...
没办法....
新的Assignment还是case study。
10叶。
不过还没有看。
只知道两个部分要2700字。
5月初交。
不知道还能不能去新西兰了。
放假之后除了这个case study,就是期中考试。
烦死了。
即使在家学习,我也想放假。
每天生活的最大盼头,就是离周末近一点了。
我真没出息。
酱紫...
...看到自己space上,突然冒出来的小时候的朋友,勾起了很多封沉了的记忆。
好像,很久没有这样跟你们说过话了。
上一次的信,还是秦帮着寄的。高考前了。
再之前呢?
是还在附中吗?
我不是一个长情的人。
不像很多人,跟幼儿园同学还有联系。
也许是我冷血吧。
回国的时候,都没有见可心。
只通过那么一个电话,而且还是在跟汪汪姐在一起的时候,也没说上两句。
不知道为什么,拖拖拉拉的,就是没有见到。
呵,其实高中同学也只见了一个。
借用小渔的一句话。
“来的尽管来着,去的犹自去了,我只记得,来来去去的你们,带给我的温暖快乐:)” 3/28/2006 to XT这个东西,是去年写的。你没有看到过。
索性,就贴在这里吧。
很多小时的事情,已经说不清楚了。
就像再见面的时候,沉默的尴尬。
2005年,属于我们的高考。 2005年. 是啦,终于轮到我们了。一年又一年,终于轮到我们了。 3年前,看着那么多家人高考,真真是有人欢喜有人忧。那一年,我还不过是初中毕业生。3年之后呢,终于轮到我们高考了。确切地说,并没有我什么事情。但是,还是会惆怅的想,这下子真的回不去了。 从来都没有写过她们,那些陪伴我走过4年时光的人儿。记忆渐渐模糊,那就趁在彻底遗忘前,写一点吧。 如果有念力,我只愿她们都能飞去自己想要去的地方。
十一 十一的英文名最奇突,每次想到都不禁的吃吃笑。October the first middle school。可听说过这样趣怪的校名?呵,可十一人,都这么忍下去了。
进校的时候,十一还是曲径通幽树木繁茂的模样。校舍是旧旧的朴实的平房,礼堂前种的是荷花,五星花园,老天文台…整个校园,都是笼罩在树荫下花丛中。当年一头栽进来,非十一不上,有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这般风景。那么大那么大的校园,从北门走到教室,还要花几分钟的感觉。两排平房,是我们初一的教室。
可是,十一并不是一个守旧的学校。换言之,是难得有得开放。十一不是公立学校,亦非私立,是一所所谓的民办公助学校。其实,我并不甚了解十一的历史,熟悉的不过是自己入校后翻天覆地的变化。因得十一不是公校,所以初中仍可以自主招生,又可以开创六年一贯制,实验班的学生连中考都免掉了,初三不用复习,直接与高考挂钩。它又不是一般私校,几十年底子,加之又曾是总后的子弟校,校风足以令家长放心,决非一般有钱人就能上的。当然,旁边的建华是的,但那又不是我们学校的事情了。简单来说,十一非公非私,却占尽两方优点。面积大,生源相当好,又有钱,一年一座高楼,实在不是什么难事。最好的设施,通通在十一用过,日后到了别处,只会笑,什么,这个还用不惯吗?
十一的校风相当保守,总是有纪律的,不过我倒是习惯这样的生活。自由并不一定是靠穿什么衣服才得到的。我喜欢那时候跪在地上用布擦地的情景,光洁的大理石地面,看上去非常令人愉快。
十一的老师,相当年轻。不像后来的附中,出名的是一帮自己学校出身在北大练过四年之后又回到母校的老家伙们。十一,是个会出产张万珠、侯立伟、魏小林的地方。一直都记得,那时候大雪天,学生和老师在五星花园那棵圣诞树下打雪仗的情景。
进校的时候,考入了实验班,2年间享受了一切初中生可以享受的生活。实验班是出了名的开通,功课自然重要,但是却并不是我们生活的重点。综合活动课,是实验班特有的产物。小小年纪,煞有介事的作所谓的研究。到真的是认真的紧,很多东西,都是那时候习得的。只记得初二的两个课题了,一个是牙齿保健另一个是牌匾。做牙齿保健的时候,我的职责是依样画葫芦的像高露洁那样做试验,把两只鸡蛋放入盐酸中,一个表面涂上牙膏,一个不涂。统共做过三次,结果非常搞笑。涂了牙膏的鸡蛋会得变软,反而是不涂的坚硬如初。于是,我得到了刷牙不要用牙膏的结论。没想到的是,老师就喜欢这么有创意的项目。竟然把我们组推荐到年级演讲。我在台上念得时候,自己呵呵哈哈笑得不停。牌匾那一次,就不是那么有趣了。我并不热衷这样的一个题目,奈何想不出更好的,一组人也只好将就。最后,只学的看到牌匾想照相,除此之外,别无所得。实验班还有很多大大小小的活动,动辄就出发去外面住几天玩一玩。因为不和区统考,所以早早考完试,上路了。初二去拓展训练,连着三天倾盆大雨,只做了一个项目,刚点了火准备野炊,就宣告结束。闷在屋里,一事无成。直到高一,才真的回到那里,做了余下的项目。呵,高一那次没下雨,是我自己洒泪浇灌了土地。书归正传,实验班的日子,是很让人嫉妒的。
所有老师中,印象最深刻的,是张万珠,初一初二的语文老师。山东大汉,膘肥体壮,一口浓重的山东腔,讲的兴起,真是口沫横飞。通常,他讲的和课本都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事情。或者是他自己的奋斗经历,又或者是什么掌故。总之,我从来没听过他分析过一篇文章。倘若开过头,那么五分钟之后也注定会不知去向,下课前匆匆结了尾,就是了。最感激的,是他让我养成了写随笔的习惯。这么多年,写随笔看随笔。纵然不是才女们才情横溢的文字,但依旧是一种的回忆。我从来都不是他认为的才子才女,虽然他承认我写的数量的确不少。我也从来都不认为自己会得写文章,我只是喜欢说话罢了。十一的人,或多或少都有过写随笔的习惯,也都喜欢看看别人写的东西。如果我现在在开心或失意的时候都会选择写字,那么都是张万珠的功劳。如果我还是喜欢无时无刻催别人写字,那么都是张万珠的责任。更何况,也是在他的语文课上,看的悉尼奥运会,看的平衡木决赛。
英语和数学是并不多见的分层教学。呵,当时的宣传口号,我可真记不清楚了。英语讲得飞快,可我从来都没学到过什么,都是自己的原因。
我初中成绩基本上可以说惨不忍睹,原因是自己厌学的厉害。尤其是前两年时间,和朋友吵架闹别扭,不喜欢物理、数学,可是语文也没有学好过,不做作业,偶尔看到太难堪的分数也会哭,可是第二天的作业还是空白一片。日后不喜欢十一,很大程度上基于此吧。我总觉得自己过的压抑,其实那时候才是真的任性到底。
初二所有实验班的人都签字同意留校。中考倒不是多么困难,但总归不如直接待下去简单。我不肯,不管不顾的就签下了不留校的协议。中考之前再选,就是不要留十一。我要去附中阿…
我在的几年,和之后这两年,十一的变化是翻天覆地的。那些树那些楼,我熟悉的景色,都已经埋葬在一座座高楼之间了。传说,只有五星花园留下来了。那里,有一棵高大的松树,好像圣诞树一样。像我这样的家伙,进了校门,就迷路了,非常非常的白痴。如果跟别人说,别人定不会相信我曾经属于过这个学校。只是,他们没有见到到从前的十一罢了。
我记忆中的十一,和现在是不同的了。那些荷花,曾经大朵大朵的开着。我们在礼堂前集合,等着开年级大会。初一初二的教室,有一面墙,留着淡淡的棕色的斑点。很久过去了,我还能闻到一股淡淡的咖啡香。语文课代表会的习惯的搬着一摞各式各样的随笔奔去了语文办公室,又会搬着一摞回来。这个时候,我就会跑过去,借随笔来看。数学课看得津津有味,别人偶尔懒得写,我比老师还着急。墙上有我们做的壁报,曾经为了将刘璇还是伏明霞的照片贴在最显眼的地方而和人家吵架。我们曾经排队候在英语办公室门口,一个接一个的进去,对着老师背诵那些课文。崔老师会一边判作业一边听我们背课文,她一个点头,我们就飞也似的跑掉了。有时,午饭会有酸辣汤,走廊中弥漫了香气。有一次开班会,名字叫做‘吾爱五班 五部争鸣’。我们喜欢写信,哪怕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人儿,也一定要写信告诉她我的看法。
我也不知道,那些断断续续的碎片,我是忘了,还是一直记得。我只知道,没有十一,我不会去得附中,也不可能在附中生活的愉快。她们同我说,初中的朋友,性格中有着最相通的地方,是这样吗?我不知道。
我们的木阁楼 木阁楼是我的图书馆,是我在十一最美好的回忆。 隔了六年了,我还记得第一次小心翼翼走上会响的木楼梯的景象,红色的砖,湿润的时候,格外温柔。一排又一排木书架。左手是文科右手是理科。木桌子,上面放着圆珠笔、曲别针什么的,还有盖着蓝色文、理的小纸片。吴文亮永远在那里,笑着等我们来。我心中的图书馆,永远都是这样的。宽敞明亮是好的,可是它没有红砖地的韵味。那白布窗帘,都是与别人不同的。我走了这些图书馆,却没有一个及得上木阁楼给我的快乐。
初一当上图书管理员,贪图可以比别人多借两本书。渐渐赖在图书馆,永远都不想离开。记得太阳快落山的时候,和可心从图书馆中慢慢踱出来,看着降旗,探讨以后当图书管理员会不会是个很好的职业,阳光就那么淡淡的照着我们,操场上有跑步的人儿。好像,时光从来都不曾流逝一样。
我有多么喜欢那里,我永远都无法告诉别人。是的,除了可心,她是明白的。那个木阁楼,那么古旧,可是却凝聚了最好的年华啊。现在还记得很多书摆放的位置,只是,那些书早已不在那里了。它们,搬到了一个更好的家。它们,会和我一样想念那个木阁楼吗?
初二开始搬家,整理书,我也有份参加。破格进去看教职工藏书,好久好久没人动过的书,一手一手的尘。最早用上了计算机,常常拔掉扫描设备的插销,和可心一起猜测老师的卡号,偷看他们借了什么书。
新的图书馆,大得很,耀眼的阳光,宽敞的厅。我不是不喜欢那里的,那个位置,我也可以心甘情愿坐一辈子。你问我什么书,我也八九不离十地说得出位置。湖南版的三毛、恋恋山城,一只狗的生活意见,大地之声,大地之恋….太多太多了。初三,不能当图书管理员了,可是吴文亮他们见到我的次数比以前更多。差不多天天都去报到,借了还了,不亦乐乎。
等回去的时候,我会去木阁楼的。我以为它早已消失,可它还在那里,静静的待着。可心说,那里是校史馆。真好,这样它就能一直呆在那里了,静静的待下去。看着十一变化。
秦 秦是我所有朋友中,最宠我的一个。所以,我和她的关系最好。
当然不是初一初二,那时候我对她不但冷淡,而且苛刻。她不介意,任得我胡闹。最后,总是又发觉她的好了。因为,她肯听我说话,因为,她知道我在说什么,因为,哪怕她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她也会努力去弄明白我在说什么。除此之外,她肯陪我一起吃牛肉面,然后由得我给她洒上好多好多辣子,最后我还可以耍赖不交钱。嗯,我从来都没花钱吃过牛肉面,都是她请的。我在她那里享受到了足够多的特权,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
我一直都没有弄清楚过她为什么会宠着我,即使我脾气恶劣经常无缘无故发脾气。除了我自己喜欢的,对什么都是无所谓的模样。对牢不喜欢的,就是恶语相向。反正,我初中时候同现在并没有什么区别,不过那时候更甚一点点吧。我不是没有朋友,只不过后来吵闹的厉害就是了。所以,我那时候并没有把她看作特别的人,难得她一直在我不开心的时候陪我。直到我们分班了,她也会到我们班门口等我。对我来说,若一个人可以理解我当然好,若不能,肯宠我照顾我也就是了。秦是难得的会理解我又肯照顾我的人。虽然我很久之后才发觉他的优点。
我喜欢人家夸我,而秦永远都相信我比别人好,她让我觉得自信而快乐,虽然这种快乐在别人眼里是微不足道的吧。在她眼中我是特殊的,虽然我不知道究竟怎么特殊,但是总归是好事。
在很多人眼里,秦是奇怪的。她的坏脾气,比之我的,只能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她有她自己的背景,所以,比起很多人来说,她早熟也更懂事。他们不能理解她,她也不是一门心思要融进什么环境,所以她很多时间里都是独来独往的独行侠。午饭永远都不好好吃,三下五除二,总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她。她说话很冲,上课喜欢抢着回答问题,字迹混乱,大笑起来,声音很恐怖.很多人看不惯她,但那是别人的事,不是她考虑的问题,也不是我的。她对我永远都是有耐心的,而且绝少冲着我发脾气。其实,我干脆就不记得她有同我吵架过,即使有,也该是我无理取闹或者是言语太过苛刻了吧。她并不是奇怪或者不可理喻,她只是不同罢了。也许她脾气暴躁,也许她过于与众不同,但她从来不会伤害别人,如果会伤害什么人的话,那只是她自己罢了。这些年好多了吧,她已经收敛了很多锋芒。纵使独来独往,也没了那么多火气。
呵,我跟她反而是距离越远关系越好。我喜欢写信,到了附中还是每周一封信。起头还会抱怨,后来被附中收买了人心。^^ 非典的时候坐着地铁就去了她家,她妈妈让我教教她女儿数理化,我当场坐地上。更恐怖的是,她妈妈竟然夸我动手能力强,她女儿就远不如我了。汗,秦那时候正在给我下面吃…
临走的时候,回过十一一次,套了件旧校服,属于初二的颜色。里面是附中的白衬衫,进了校园就迷路,要拽着人家问高中搂在哪里。然后人家一连惊诧的给我指,我只会让人家带我去。见了她们,反而无话可说。秦没有陪我去吃饭,送了我个链子,可是在我回到家之后就不知去向了。临别前跟我说别忘了我。我一点都没有在意,我不是那么健忘症的,虽然我承认自己是。她把我惯成了今天的模样,我怎么可能放过她呢。
秦的志愿是鞋子姐姐的学校,但是我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弄明白她报了什么系。会计、金融?她从前同我说过,但是我不知道她最终选择了什么。不论是什么,我希望秦都能够快乐。她并不是一个特别快乐的孩子,她有她的故事,只是,我希望能够见到一个快乐一点的她。希望,两天之后,她有很好的心情,吃很多很多的水果,悠闲的挥霍时间。嗯,也许她会来纯净界?
可心 可心是我前面提到过的,和我一起在木阁楼度过了很多悠悠的午后和黄昏的家伙。
我叫她猫头鹰,因为她聪明、老成。看过中央台的《狮子王》吗?那里面的猫头鹰,是智者。我的猫头鹰,是智者,也是一只懂得爱的飞鸟。
她是我们班上最出名的才女,是我从初一开始就仰视的人。嗯,第一堂语文课上,张万珠就大声朗读了她的随笔,并且在之后的日子里声称,可心的天赋是与生俱来的,别人是无法模仿的。
可心是个非常非常特殊的女生。她的随笔让张万珠爱不释手,但她的理科成绩也同样让人惊叹连连。她最初以自己的文笔出名,但是她并不是一个有所谓艺术家风范的人儿。从初一开始,她就那么老老实实,认认真真的学习。并不是死读书,她只是认真。这是有区别的。她喜欢看鲁迅,而我直到今天,不管亦舒怎么吹捧,也没有胆量去翻看鲁迅的文字。可心是个有深度的女生,也是个很传统的好学生。但是,又不只是好学生。
怎么形容她呢,她真的是个太特殊的女生。嗯,不能说她是我的反面,但是她非常非常不像我,不像我这么任性放肆。嗯,容我好好的做一做自己,20岁以后,再慢慢学着收敛锋芒低调做人,学着与人方便与己方便。等20岁以后,我会学的。可是可心,可心是那种罕见的初一就会冷静看世界的孩子。嗯,可心有自己的世界,虽然我从来都不曾了解,虽然她从来都不会完全对我开放,但是可心总是不同的。她非常认真踏实的生活,吸取养分,稳稳的成长。她比我们,都成熟的多了。如果是别人,那么我会不屑一顾的说,少年老成有什么好,不懂得肆意的人儿,享受不到我的快乐。可是,我喜欢可心,虽然我们两个人性格完全不同,但是我喜欢她。真奇怪对不对,喜欢的人儿,就什么都不介意了。我甚至会承认可心的生活精彩,换了旁人,就是乏味无聊。可心有点孤傲有点清高,很多时候也不是她自己刻意的,可是她优秀的令别人不得不产生距离感,因为不了解,所以有更多的揣测。
我和可心相熟,就是源于图书馆,否则,我想自己永远都没有胆量去真的认识她,说不定还会和很多人一样,偷偷议论她吧。她太特殊,又远远高于我们的水平,高处不胜寒的人,总是有一点点疏离感的。幸好,有图书馆做红线,我竟然不知不觉跟她熟悉了起来。我们快乐的在木阁楼里帮着人家借书还书。有时中午忙得团团转,又有很多下午,整个阁楼都清清静静的,没有人。我们可以拿着自己喜欢的书,慢慢翻着,轻轻说着自己喜欢的作者。嗯,我那时候很白吃的喜欢刘墉,但是我发誓,我初二之后就不看他的书了。偶尔,门会吱吱嘎嘎得响起来,然后传上来上楼的脚步声。我们还是轻轻的说话。阁楼总是那么静那么静,那样温柔的夕阳,照着我们,和染上一点点金色的书架。临走前,轻轻的将红砖地拖干净。我喜欢那样的红色,是阁楼独有的温柔。
我初中时,的确曾经闹得天翻地覆一样。小小的事情,在我看来都是天大的。可心扮演的,一直是聆听的角色。听我絮絮叨叨说那些琐事,我同谁吵架又是为什么不开心。可心是觉得我们可笑的,可是我那时候,真的认真的觉得这所有的事情都是大事。现在,我终于可以回过头去,回忆自己那时候傻傻的心情,微笑。后来,慢慢习惯了去找可心。她并不说什么,哪怕那些对她来说都是孩子似的幼稚。但是她也会听我说,让我发泄。很奇怪吧,有人会因为我跟她亲近而不开心。那时候的我们,真的太幼稚了。可心早早懂得,友情并不是要锁住一个人。也许,她从来都是被忽略的一个,因为她总是退后一步,不去要求任何一个人。而我呢,我从来没想过可心会有需要别人的时候,在我眼中的她,是成熟的不用任何人担心的。我只会向她诉苦。现在想想,我从来都没有真地想过可心需要什么。她是墙是岸是一切稳固的模样,稳稳的,可是,她是否也有诉说的需要呢?也许她也会有吧,但是不是因为我们都忽略了她其实跟我们一样,纵然早熟,也还是孩子。她是否已经习惯了这样默默的倾听,而不告诉我们她的忧愁与苦恼?又或者,我一直都不了解她,如果她有一个可以依靠的人,我也并不知道。
可心和秦,一个是白脸,另一个就是红脸了。可心对我严一些,总归不是秦那样纵容我,而我对她,也会不由自主收敛一点点。秦只觉得我已经很好了,所以她总是在鼓励我。而可心就必须扮演泼冷水的角色,免得我这样的家伙,本来就自信爆棚,在秦的撺掇下,变得太自负了。我初三第一次区统考成绩很好,然后这俩家伙,一个说考得好,一个跟我说二区的人有多么多么用功,要我千万不要骄傲…
她们都不是我初中时最上心的朋友,但是确是现在和我最亲密的,也是我觉得最有得聊的。也许是因为她们都比我成熟一点点吧,她们也见过我幼稚的模样,对她们来说,我做什么都不用惊奇了。
可心在十一住了6年。所以,我不能想象她离开十一的心情。对我而言,所有住过三晚的地方,都是家一样。所有的离别,都是惆怅的。6年,哪怕十一已经不再是哪个清幽的十一,离别时,要有多少心痛,才能告别?
可心成绩有多好,嗯,等成绩下来了,我就可以吹了。优秀的猫头鹰,要飞到北大了。这下子,我吃北大食堂更没有问题了。虽然现在也有mildsweet姐姐能够满足我的要求吧。^^ 可心,谢谢你高考前发给我的信.
* 说到张万珠,他在我初三毕业后就失踪了。这个会给我们开股票讲座的神人,这个传说可以赚的大笔稿费的神人,下海炒股去了。我想,他这么聪明,应该会过得很快乐吧。曾经听说有同学在马路上碰到过他,但是我没有这个运气。很想知道他的下落,再见到他,听他说话。
雪亭 嗯,她才是我初中最上心的朋友,但是现在已经没有联系了。 我们认识,也许只为了让她见到那个人,那个她曾心心念念的人,那段曾经轰轰烈烈最终也只是平淡收了场的感情。也许吧,我的出现,只是这样的一个角色。我们之间的友情,在达到这个目的之后,就草草的结束了。 我们,从初二之后就渐行渐远了。即使碰到了,也多半有些无话可说的尴尬。现在说我们曾经形影不离,我真的觉得是不可思议的。真的吗?我们真得那么亲近过吗? 我们真的无话不说吗?我不记得了,对不起,我真的通通都忘记了。那些笑那些泪,都已经随风而逝了。如今留下的,是没有回忆的回忆。 镜子碎了,就注定拼不回过去。这样的友情,是注定要忘记的吧。
狐狸 狐狸是个聪明伶俐狡猾的小资女生。 也是我初一初二很好的朋友吧,不过现在也疏远了。 狐狸写的一手好字,非常潇洒漂亮。她是小资的很的,看的书啊听的音乐阿还有自己的生活方式阿,都是那样子调调。记得她会在自己小手绢上绣朵花。嗯,狐狸就是那样的女生。聪明,长的虽然不是绝顶漂亮,但是也是美丽的,家境良好,成绩不差,从小学英语,会写随笔,初中时就去欧洲旅游,高中时就有男朋友,喜欢在外就餐,讲究情调,对朋友很不错,就是迷糊了一点。^^ 她是那个永远记不住自己电话卡号的家伙,总要我们帮她记着。 初一老师很喜欢她,所以她在班里也蛮有风头。那时候,她最拿手的就是考试了,表 看这家伙平日迷迷糊糊,小考和我们差不了多少。但到了大考的时候,就是什么都会做了。我猜,她的复习技巧是很有用的吧。嗯,光这一点,就很招人嫉妒了。 我们初中时总是吵架,不光是和她,也有和雪亭他们。千万别问我是为了什么,如果有答案,那就是我太幼稚。我们以为改变对方才是为对方好,却忘记了朋友并不一定是要无分彼此。我们都以为这样才是友谊,可是却一次又一次的伤害了彼此的感情。等到我终于学会了,学会了不再尝试着改变别人,我们也已经疏远了。想起那时候的顽固,有些好笑也有些惆怅。那样的日子,也会过去,那样的友情,也会淡漠。虽然我已经走出了那样的幼稚,但是却找不到了那时候和她们粘在一起的情谊。我可以和之后的同学很快乐的打打闹闹,对别人的习惯视而不见,这样的友谊,是很容易维持的吧。只是,终究是不同的。 亦舒说:人人生下来都是戏子,非要有个基本的观众不可。 我想当年的我们轻狂自负,表现欲爆棚只是找不到舞台,于是相互聆听和被聆听,彼此也就作了彼此的观众吧。** 一直记得她有一次给我写信,用的是棕色的巧克力味道的笔,很勾引人食欲。记得她在我家做的怪异的罗宋汤,到了现在我也发誓不喝罗宋汤了。记得以前絮絮的和她熬电话粥,现在,现在还是熬的,只是对象不同了罢了。曾经和她一起买书买信纸,我们一起在学校卖过乱七八糟的小玩意,本钱赚回来还得到了一堆自己想要的东西。一起去过韩国,一起记日记,一起做过很多的综合活动课。很多很多的小事,都是和她们一起。我们5个人(除了雪亭和狐狸,还有Angel和李月),捧着西瓜在食堂边吃边聊,最早进去最后出来。直到现在,我还是这样,慢慢的吃慢慢的聊… 小资的狐狸要去一所足够小资的学校,北外。虽然她不学罗马尼亚语吧,但是我猜想她在北外会如鱼得水的,我相信她会的。 **摘自《那些青葱岁月》,八月是恨。
Angle 和李月 我跟她俩并不算太熟,尤其是李月,所以写的,怕更少了。 Angle是我们之间最内秀的一个,话最少,事情最少,不是很聪明,但是很刻苦。有的时候很让人啼笑皆非。虽然我们一直都是一个小圈子的朋友,但是她并不会惹上太多争执。不是没有,但多半是因为我们几个话太多太苛刻的缘故吧。主要的争执,都集中在我、雪亭和狐狸身上吧。我们自以为聪明,但其实那时候真的是不懂事又口无遮拦。她总说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其实,是因为我总是在不懂装懂得说自己也不确定的话语吧。 李月更是不熟悉了,如果Angle是因为她安静而不熟悉的话,那李月和我,是最淡漠的一个。她是最后一个加入我们之间的,并且不是通过我。(我先认识雪亭,然后我又认识的狐狸和Angle,再把雪亭带给这两个人认识。)所以,我和她并没有什么交集。如果有的话,也许是我老向她交随笔吧。因为她是语文课代表而已。 真的是没有太多可以交待的事情,印象中的她们,是浅浅的影子,也许我们曾经在一起,也许我们从来都没有在一起过,谁知道呢。<转>向左走,向右走_雪亭
3/25/2006 ...有了cjj,就不愿意来这里。
本身,也只是因为没了cjj才开的。
日子很忙乱。
每天有很多书要看,总是看不完。
也着急,可是看的时候,禁不住打哈欠。
不想学法律,但是没有办法。
很多人会drop掉,但我还是下不了狠心。只要不fail,就这么死忍着吧。
我总是记得师太那句话“我们不能让父母骄傲,但至少不应该让他们失望。”
很多事情,说别人的时候那么简单,自己做起来,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我可以跟别人说,上大学前要考虑好未来啊。
可是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未来怎么样,我也不知道。
可是,也没有人知道。
上周末很郁闷。
Jodie拿银牌,其实我应该很高兴。毕竟她没好好练几天。但是比起天道酬勤,我还是更喜欢天才的神话。我就是喜欢看到她仰头微笑的样子,微笑很淡很淡的,但是那种淡淡的骄傲和神气,会不由自主地飞出来。她是澳大利亚游泳队这么多花儿里面,练得最少的一个。即使她练得最多的时候,也不过10堂训练课。而别人,最少也有11堂。
然后是FI,韩冰决赛的失误。
虽然比赛前对她没奢望,但是对于她的失误就是很难接受。
过了一周,终于没想法了。
Tessa也失误。
反正那天比赛的都没有好结果。
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3/12/2006 转载——秦的《忆》今天才看到这个文章。
很多天没有更新,所以索性拿这个凑数。
本来十一月一号的时候就已写好了这篇文章的,结果旧坛子的服务器、、、、、、 现在再发,有些事过境迁,只是舍不掉熬了整整一夜写出来的文字,拿出来,某人和大家,凑合看一下。 忆 十一月。终于到了么?就在这个月份的某一天,某只鱼,终于要回来了么?又想起两年零依旧天前的某日,那一脸灿烂的笑着说“不会忘记”,然后倔强的转身,再不回头。 客居两年,受过多少委屈,信件来来往往,竟是一字不提。一次又一次看着她第一的自信,滤过骄傲,只是心痛。 很早、很早以前就已知道她。那时大家都还是小小孩,我的玩伴也另有其人,是和我同班的,又和我一起练体育的叫“乔”的女孩子。我那时只喜欢拉着她四处乱跑,对于其他人的印象,充其量是混个脸熟。 对于正是如此。但对她的印象还多一点。因为她有一个好凶、好老的班主任,因为她的同桌和我和乔一起练体育,因为她的那幅大眼镜,实在太大了。 所以在我念初中的时候,我是很开心的。第一天进班,一群陌生的脸里面居然有一张相比之下熟得多的,兴奋异常。那时乔在另外的学校念书,我又懒于交际,就仗着小学校友的身份隔三差五地找她闲逛。最初只是想找个人陪。后来,或许是习惯了,或许是因为另一些原因,又或许根本没有任何原因,只是单纯的想和她一起聊天、吃饭、上课,反正是越来越…黏她。 我一向自认为不是会黏人的那种女生,可是对于,很诡异的缠,几乎快走哪儿跟哪儿。所以有一阵于烦不胜烦,不理我…于有自己的圈子,Angel,狐狸,*,她们那时上下学有非常共同的乘车路线,一路聊来聊去,感情颇深。而我,只是很难融入她们的小圈子。偶尔趁课间午饭和她们凑在一起,听她们谈着对我而言完全陌生的流行乐坛电脑游戏,无话可讲。位于喜欢的体操、余秋雨,尚还略知一二。 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像个旁观者而非参与者似的黏在于的身边两年,看着她们波波折折,吵架、和好,再吵、再和……然后初三。 初二下学期末时要分直升班非直升班,于为着某个愿望坚决不报直升班,拼死拼活要考X大附。所有人都劝她直升留在本校,她一言不发,只是摇头。惟我不全。她的意愿,我懂。我不留她,她也懂。加之初三分班后我和于的班只一墙之隔,关系愈密。每每课间倚在她班门口,早已司空见惯的她班的同学自会在我开口之前大喊:“于——”然后于跑出来,或拿着日记或拿着习题,亦或只是闲聊。每个周三中午我无须练口语,揣了钱包和于跑去那家小面馆,只点它的招牌牛肉面。我付账,周周如此,整整一年。面馆极小,人却很多。全是本校各年级的学生们。吵吵嚷嚷。两碗不加香菜的牛肉面端上来,于会抢在我之前在我碗里随意的撒上辣椒,偶尔撒多了,做一个鬼脸。我则不论多少,照单全收。面蕴氲的热气升上来,挂在于的大眼镜上,形成一层白茫茫的水雾。然后于总会一脸茫然不知所措的左看右看,猛然醒悟过来,才会摘下眼镜细细的擦拭。而我早已笑翻。 初三的体育活动课要练体育中考的那几项,无聊而疲惫。但我是无需考的那种,于是不用练也可以拿满分的那种,所以那时的体活课我和于总会一同翘掉,躲回教学楼二层中厅里的那根大柱子后面,或是窗台,或是地板,随意的窝在那里,聊体操、余秋雨。于有时也会带了题让我讲,但总也是讲不了几分钟,便又扯回了体操。索性不再讲。十分珍惜那一年的光景。因为我知道,在那之后,怕是再也不会有如此大量的时间可以让我们一起慢慢消磨掉。每天一起说说笑笑,烦了一同跑出去挑信纸,不爽了随手在我的或是她的日记上涂涂抹抹,日子如此放肆。就这样一天天数过初三。中考的时候外面阴阴的天气淅淅沥沥的雨。于在那栋教学楼上层的某处答她的卷子,我在下层的某处上我的自习。手捧着没几天就要考的教科书,却是一个字都不曾看进去,满脑子想的是于的考试。后来的几天每每走过隔壁空荡荡的教室,想起于笑吟吟的脸,从她的座位连跑带跳地冲到我面前说:“去吃牛肉面?”… 后来发榜的时候我们在去葫芦岛的路上。阿则告诉我于的分数时我当场跳起来。全车的人一脸诡异的瞪着我,大概以为我疯了。回去之后接到于的第一封信,写她的心情思绪,无聊紧张。我的回信是连夜赶的,从初二开始收集的信纸终于派上用场。几大张密密麻麻的,厚厚的叠进信封。寄出,又开始等信,回信……无聊而又漫长的暑假就这样度过,再开学,听着于说她的新环境,新同学,暗暗猜测军训归来的她,会不会晒黑了呢。 高一课业的枯燥轻松,无所事事之外是无休止的长信。家里学校里书包里,到处随手一翻就是厚厚的一叠信纸,随时无聊了高兴了郁闷了,抬笔就写。三天两封信的记录曾经让全班的人嫉妒和无奈不已。那个时候每每有人来送信,必是全班的人一同转了头去看我,看我一点点细细的撕开信封,然后长叹一口气:“你们两个哪儿那么多好说的……”我不语,只管提起笔,一页一页的写。 非典那时放假,一放就是两个月。然后上不了两周的课,又继续放暑假。整日闲来无事,和于写信,煲电话粥,发短信,然后逛逛图书大厦,四处找找奶茶的专辑、演唱会,时间就所剩无几了。 然后知道于要再次离开。甫听到于说“我要出去了”的时候,闭上眼,悠悠叹一口气。某只鱼,终究要越游越远了么。依旧不开口挽留。因为大概只有出去,于才会完全快乐的面对每一天吧。那个选择,很适合于。我不希望有任何东西,能绊住于的发展,或说前途。 最后一次见到于送她一只可以做相夹的项链坠子。问她何时回,她说:“看情况吧。”那么就是很久以后了。要走的时候啰哩叭嗦了一大堆,不许她忘记面条筷子汉字中文,最后才落入正题。盯着她从小学用到高二的大眼镜,我说:“不许忘记……,我。”说完自己就已显笑开,暗叹自己毕竟还是自私的,到最后,终究潇洒不起来,落俗的要于的“记得”。某只鱼只是一掌拍在我的肩上,一脸灿烂的笑着,说:“不会啦!”然后转身离去,远比我,潇洒。 之后的信变成一月一封。无数次的抱怨中国邮局的龟速+低效,但算算寄一次¥168的国际EMS,也只得忍了并且认了。掐着重量写信,字迹挤得不像样,于不置一词。我的烂字,她早已熟知,见怪不怪… 后来高三完结,终于有了空闲上网,信件改成邮件,附件也越来越多。第一封附件是于的照片一张。那时的她已是长发飘飘,一把扎在脑后。背靠着一个很大很大的书架,参差不齐的是花花绿绿的书。于抽了一本出来挡在脸上,露出一双笑笑的眼睛看着我,依旧是那一幅大眼镜。我当场飚下泪来。两年邮件,不说半个“想”字,只是不愿承认而已。 那一刻起,一日数过一日,掐着时间等于归来。PP的风铃攒了一抽屉,只是不知于可还喜欢这种清脆叮咚的小东西。一日又一日,不知会不会在不久之后的某一天,再在校园看到那个总是背着一个红书包的,大声喊着“秦——”向我跑来的女孩。 2005. 11.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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